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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7-12-01 08:26:53 文章来源:

公租房拆迁获得的补偿款怎么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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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房屋的时候,一般拆迁补偿款就是给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.但是,实际中,有些被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子属于公租房,那么在补偿款发下来的时候就需要承租人跟同住人分割一下.南京房产拆迁律师
在规定上,在公共租赁房屋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后,下面几种人就有权要求分割补偿款:
1.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,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,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.南京房产拆迁律师
2.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,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,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,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,也视为同住人.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,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.
3.无住处的常住户口,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,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,就有权分割.
4.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,因家庭矛盾.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,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.
5.房屋拆迁时,因在服兵役.读大学.服刑等原因,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,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.
而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.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,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,那么他就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.南京房产拆迁律师
此外,承租人在下列几种特殊情况中,可以享有多一点拆迁补偿:
1.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,缺乏经济来源,且按平均分割所得的补偿款,无法取得房屋保证正常生活的.
2.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较多款项的.南京房产拆迁律师
3.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.南京房产拆迁律师
一般来说,拆迁房屋的首要原则就是保障被拆迁人居住,所以上面几种情况就是实际保障被拆迁人生活需要的.要是因为拆迁出现纠纷的话,毕竟是生活居住的问题,建议最好就是双方看看能不能协商下来,要是协商没用的话,建议最好就及时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下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