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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房产律师买卖情况及性质


发布日期:2017-11-15 18:15:10 文章来源:

南京房产律师买卖情况及性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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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要核实房屋所权人身份.
房屋所有权证是所有权的标志,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才是有权卖房的人,假如非本人卖房,则要有本人和代办署理人的身份证件及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.
最好望到上述证件的原件,可能的话在签约时要索要复印件.
(2)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,无法办理过户手续,谨严购买.
卖方可能在自己未取得产权证前就想出售,这时固然可以签约,甚至可以交房,但未取得产权证前不能过户,而原来预计取得产权证的时间未必真能按时取得,在此期间可能涉及的各种政策变化,风险较大.
绝量不要购买此类房产.
(3)要核实房产性质,确认是否可以上市交易,是否有额外用度.
商品房正常上市交易没有题目,但是经济合用房等其他性质的房产,上市交易可能会有年限限制,有些性质的房产甚至限制交易,或者交易时要交额外的用度.
这些建议到房产证的发证机关核实清晰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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